設想某種不可知的變化

如果有一盞燈,在我每眨一次眼的瞬間都會閃爍一次,那麽,就我看來,它是持續閃亮的。同樣,對於那些我所以為的持存之物,它若在我的感知能力之外發生了「間斷」,我是不會察覺到不連貫性的。既然對於實存之物的確知要求它在時間中的連續不變性,那我就不能確定眼前某物的存在,抑或這裏的「時間的連續性」,本就是我的感知限度內的不變性?同樣地,我所以為的不存在之物,如果在所知範圍之外顯現,我也不能意識到它的存在,它真的不存在嗎?或許這就是區分物自體與表象的原因,以及不可知論的首要論據。

世界萬物可能發生著巨變,例如世界被迅速地毀滅又創造,或者上帝搭建了世界整體的下一個狀態,可如果我不能觀察,或者說經驗地認識它,這種變化就不存在,不,應該說是假定它不存在,因為我永遠列舉不完可能發生之事,沒必要以此折磨自己,我只需享受我所看見的連貫的、合乎因果的世界。

可下面這個問題不能簡單忽視:我的意識連續嗎?這是涉及我自身一切感知的問題了,即使是在現象領域,我也希望將它搞清楚。我意識的連續性由記憶的連貫性保證,但記憶似乎只是一些斷片,依靠因果規律串聯成線。因果和時間,究竟誰先誰後?意識是流動的,如果我不能確切必然地排定記憶的片段,而需要借助某些外在標識(如時鐘、日歷的索引物,它們以符號的形式使我們理解,因而涉及因果),由何能斷定意識自在的一致性?倘若繼續懷疑下去,便是對時間真實性的質疑,但這種懷疑確實不能在經驗世界中找到答案,甚至它們的提出本身就是超驗而虛妄的。這類問題真的無法以對現象世界的觀察與思考解決嗎?也未必。在龐加萊的科學哲學著作中看到了不少對看似無解的問題的精妙解答(例如空間的三維性),看來要解決這類問題唯有讓科學和哲學齊頭並進。唯有繼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