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家庭關系
長幼之分,從人類起源來看,可以部分地歸結為經驗之差。知識來自於經驗的歸納總結,父母比你多活幾十年,經驗遠比你豐富,所以他們擁有知識這種財富的獨占權。同樣地,原始族群中長者占有經驗,而這種經驗是彌足珍貴的,長幼尊卑的秩序自然而然地就產生了。隨著社會的發展,經驗的價值逐漸降低,而資本、工作、話語權仍然決定著家庭權力的分配(主要是父權)。社會發展至今,媒介的發達早已改變知識在年齡分層中的正向分布,子女掌握廣泛的信息,學習到的知識很可能超越父母,於是他們呼籲新型的平等的家庭關系。可這種平等在如今顯然是不可能達到的,因為媒介傳達的知識畢竟不是經驗得來的,難以通過實踐理性準確地施用到行為中,父母仍把握著處事的方法和話語權,另外的因素包括資本、社會地位,甚至包括單純的身體發育程度,這些都是不可改變的。所以父母與子女的不平等、教育與被教育、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仍會存在並延續,只是關系走向平等的年限可能提前。但事實上,子女脫離父母管束,自力更生的年限在很大程度上反而延後了,在現代社會,子女反倒需要更多時間來習得獨立生活所必須的技能,這是另一個有意思的現象。